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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收到我的新書《催眠惡靈大戰東之海胖黥》。它跟我之前寫的書有點不同(不僅僅是書名最長這一點)。書寫之前我並未如此計畫,完成後才發覺這本書的調性很像周星馳電影。對一本童書來書,這樣是好還是不好呢?

 

周星馳電影中有幾場戲我百看不厭,一是《整人專家》中,周與整人之霸較量整人武器;一是《唐伯虎點秋香》中,周與對穿腸的對句比賽;還有《少林足球》中,周剛組成球隊第一次比賽時,對手一直犯規的橋段。

 

由於這本書的發想,來自一個催眠師和超級大胖子的對決,所以我才會不知不覺被以上周星馳電影病菌給傳染,使得之後書寫劇情、逐漸醞釀書末對決的高潮,像是在寫周星馳電影故事。

 

不過這本書應該是我寫過最放、最野的故事書。寫的時候,我的手幾乎趕不上噴湧而出的字句,而且我相信自己臉上是帶著笑容的,因為情節實在太好玩了,人物實在太誇張了,我自己讀著都忍俊不禁(我有誇獎學生與誇獎自己的習慣,請多包涵)。我私心認為,這本書很適合被拍成爆笑喜劇電影。

 

雖然我已經享受了書寫的樂趣(這一次超樂的),但仍希望這本書得到刊登或出版的機會,有更多人可以閱讀它。有一天國語日報週刊跟我邀稿,我怯怯的寄出書稿,很擔心會被退稿,畢竟書的內容過於誇張、驚悚、刺激和噁心,儘管很有可讀性,卻不太像正統童書。

 

沒想到編輯竟然決定連載刊出,甚至給了我永難忘懷的讚美,她說她有幸藉工作之便可以一次看完全文,否則一定受不了每週只能看一段的折磨。講得實在太好了!(我記得週刊出刊的那一週,我剛好上台北,和文友林世仁經過國語日報時,我還不放心的跑進一樓的售書處,去確定是不是真的刊出來了。)

 

儘管在週刊連載過,我把書稿寄給幾間出版社,卻都被拒絕。幸而很有魄力與獨具慧眼的小兵出版社接受了它,如同他們出版其他備受爭議的好書一般(可白總編只是拍案大笑說:『文輝這次寫瘋了。』)我真的要給小兵出版社按一百個讚!

 

我在英國和紐西蘭居住的期間,看了很多西方兒童文學作品,非常佩服外國作者們無邊無際的創意,尤其是他們以故事與想像為尚,不以教育意義或道德勸說為重的創作態度(比如養父母想方設法要謀殺養子女;黑道老大的兒子當主角,立志要幹盡壞事;父母作惡多端,女兒選擇跟老師一起生活)。可是我自己在寫作時,卻仍無法恣意揮灑,總擔心太過狂放少了說教與意義的內容,無法在台灣獲得發表的機會。

 

這回我沒想太多(好像根本沒有想),寫了一本怪怪的故事書。然而這本書的連載和出版,讓我知道台灣兒童文學界並未如我想像的那般保守,總希望作品說教的成分多一些。其實林良先生多年前便已經提過,說教的作品常常無法成為傑作,思想沒那麼正統的作品(例如水滸傳),卻可能非常動人,這其中的關鍵在於作品內涵是否能觸動讀者的感覺。

 

讀者要的是好看、感動他的書本,不是嗎?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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