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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票選台灣人最喜愛的畫作,不曉得哪一幅畫會得最高票。

今天聽一張紐西蘭出版的CD,注意到封面是Rita Angus的作品。俐落,明亮,節奏是她的畫給人的第一印象,她也是紐西蘭上一世紀的代表性畫家。

2006年,紐西蘭電話公司票選紐西蘭人最愛的畫作,Rita Angus 1936年的作品《Cass》獲獎。畫中的Cass火車站位在南島偏僻的山區,車站旁一位微小等火車的人,烘托出一股寂寥與荒涼。

我曾經路過那兒,儘管景緻壯闊,但杳無人煙,我想我沒有辦法待超過三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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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經意的在抽屜裡看到國中學習評量通知書,超過35年的小冊子中有些訊息頗有意思。比如老師在特殊才能一欄寫下「書法演講」,這兩件事是我目前常做也做得很開心的事,原來以前就有跡象了。

我的個性特質沒有大改變,我仍是忠厚、和善、循規蹈矩、熱心學習的那個青少年。

爸爸寫的字,倒是令我很訝異,他剛硬的行草筆劃,竟跟我寫的有幾分相似,或者反過來說,是我寫得像他。

爸爸以前常寫書法,我耳濡目染也愛上寫書法,難道我連字體都受他影響?太奇妙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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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午去田邊兜風,看見一排蜀葵,想起一件趣事。

住紐西蘭時,某年基於對故鄉的懷念,種了株開粉紅色花朵的蜀葵。它高約180公分,開滿花,可是整株密密麻麻佈滿蚜蟲(或其他種昆蟲),看起來有點恐怖。

某天法國鄰居吉斯蒙來我家喝茶,走過蜀葵時,讚美它長得好,並用手碰觸它。這時,蜀葵上的蟲子聽到號令似的,一起飛起,像一陣煙霧。吉斯蒙全身抖了一下,從喉嚨深處發出覺得噁心的低鳴,快步遠離蜀葵。

當時,我糗得想找個地方躲起來。後來,我知道要更認真的噴灑農藥,不能偷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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願賭服輸,而且輸很大。我雄中的班長六月中與高中同學賭美國職籃NBA哪一隊將奪冠。他壓勇士隊,結果大敗,在台北,新竹,高雄各輸一桌。

昨晚我參加高雄場,見到幾位三十年前高中畢業後就沒再見過的老同學。大家開心得把威士忌當開水喝,乾聲四起。

江同學說,上班後沒認識多少好朋友,跟沒有利益衝突的老同學的情誼反而悠長。高中導師跟我們說過同樣的話,現在,我們終於懂了。

晚餐畢,大家興致高昂,再去KTV續攤。當年的老歌星李宗盛,蔡琴,楊林,周華建,伍思凱,羅大佑,張清芳等人的歌響起,大家便一起合唱,副歌更是大聲飆唱,把婉轉的情歌,都唱成雄糾糾氣昂昂的軍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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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酷熱難當,冰箱裡的啤酒消耗得挺快,得經常補貨。若問我市售啤酒的首選是甚麼?答案是來自日本的麒麟啤酒。除了口味和日本生產這兩個誘因,更重要的是一個小回憶。

我基於健康理由曾經好幾年滴酒不沾。2007去北海道旅遊,到登別地獄谷泡溫泉。泡完後,渾身舒暢,和女友身著浴衣走在溫泉鄉小小的購物街上,享受清涼的晚風。

看到7-11,我們走進去買飲料。我買了冰淇淋,女友買了冰麒麟啤酒。我看女友仰頭痛飲啤酒的模樣,羨慕不已,便動了「凡心」,心想泡完溫泉不喝啤酒竟然吃冰淇淋實在是遜斃了。於是我從女友手上把啤酒搶過來,灌下久違多年的瓊漿玉液,真是太棒了!

從那之後,麒麟啤酒就成了我家中常備的啤酒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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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雄師範大學離老家不遠,小時候我常跑去那兒玩。夏天時尤其愛跳進校門口的噴水池裡嬉戲。有一回我脫得只剩內褲,在水中暢快了好一會兒,當我想回家時,才發現衣服不見了。我仔細找了許久仍找不到,確定應該是被有心人拿走了,才無奈的穿著內褲,光著腳丫,跑過熱鬧的四維路和三多路回家。

每次回高雄,我總會到一些小時候常逗留的地方走走。除了上述師範大學,還有林靖公園。國二時我曾約喜歡的女同學到公園跟她告白;同樣這個公園,我曾在中秋節放煙火時,看到一輛公車經過,調皮的衝上前,將一把水鴛鴦,從打開的車窗丟進公車裡(現在回想,那真是皮得過火的行為,該罰)。

行經當年常走過的街道,看到面熟的豆花店,忽然聞到一陣燒香的氣味,有幾秒鐘,我覺得自己好像回到了童年,看到自己和同伴在不遠處的樹下嬉戲。我非常喜歡在那幾秒鐘回到過去的感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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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網路上看到這部影片——返鄉(從愛丁堡到斯開島),

我想到生命中見過最美的風景,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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住在基督城前幾年,沒有台灣來的衛星電視節目可看,我只好收看紐西蘭無線電視台的節目(好像只有三台),以及基督城地方性電視節目,其中我最常看的便是Jo主持的購物頻道。

Jo是四個孩子的媽,個子嬌小,留一頭金色的短髮,講話快速,聲音明亮,笑起來毫不遮掩,感覺很像是做好糕點不管你愛不愛吃都硬要你收下的鄰家媽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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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曉得其他人有沒有這樣的經驗。有一次我聞到空氣中某種並不特別的氣味,突然意識一分為二,有一部份到了另一個時空,我感覺渾身輕飄飄的,覺得很舒服很快樂。但是持續不到一秒鐘,那個感覺便不見了。

我沒有恍神,沒有失去知覺,神智也很清楚,比較像是一心二用,有一個心分神到某個奇異的地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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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Oct 29 Wed 2008 11:33
  • 蒼蠅


不久前去澳洲旅行的時候,本以為除了無尾熊和袋鼠,我也將見識到澳洲最惡名昭彰的動物:蒼蠅。不過導遊說,在雪梨、布里斯班和黃金海岸等沿海城市看不到猖獗的蒼蠅,那得要到內陸去才遇得到。

導遊說為了用自然的方式減少牛隻和羊群的糞便,澳洲政府引進蒼蠅來吃大便,可是卻造成內陸畜牧區蒼蠅為患:人的身上經常停滿成百上千隻蒼蠅;端食物到戶外,上頭馬上就佈滿黑壓壓的「大芝麻」;張嘴說話,立刻就會吃到許多「黑豆子」……。哇,真是罄竹難書,卻也是令人好奇的奇觀。


有個朋友去德國玩,吃飯的時候見到很大隻的蒼蠅,驚叫不已。一旁的德國人淡淡的說:「蒼蠅也是動物呀,你見到蝴蝶不會嚇得大聲尖叫吧!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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除了美國職棒與Medici Arts,我也經常觀看中華電信MOD節目中的76頻道:Australia Network。這個頻道有新聞、戲劇、旅遊、以及澳洲風土人情介紹等節目。相較於83來自德國的頻道Deutsche Welle,我更常看這個澳洲頻道。


為什麼呢?我想,大概是因為我去澳洲玩過,而從沒去過德國的緣故。

我發現我有個習慣,我曾經去過的地方或國家,它們的相關消息、資料、電視、電影都會變得特別吸引我。例如英國、美國、紐西蘭、蘇格蘭這幾個我待過的時間相對比較久的地方,和它們有關的東西,我就特別感興趣。但是在我去這四個地方之前,我對它們可沒有什麼偏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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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兩天看村上春樹的「迴轉木馬的終端」,書中幾篇頗為玄奇的故事全是村上春樹從別人那兒聽來的親身經歷。看完書,我突然自問,我有值得書寫的奇妙親身經歷嗎?結果,那個恐怖的回憶第一個就冒了出來。


許多年前我去蘇格蘭的斯開島玩(Isle of Skye)。早晨從蘇格蘭本島的Fort William出發,翻山越嶺,通過跨海大橋,開了半天的車,才在下午抵達斯開島上最熱鬧的小鎮Portree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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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記得在哪一本書上看到以下的對話。

A:「我想寫一本書。」

B:「有特別的理由嗎?」

A:「為了蟬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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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借網友chichi的賀年卡跟大家祝「新年快樂」,順便為chichi的新圖文書「我跟你說喔」打一下廣告。故事講一個女生真心跟另一半告白,說知道他對自己多好,做了哪些令她感動的事;她除了感謝,也要告訴他自己多麼喜歡他。

說到告白,我有一個慘痛的經驗。

中學時代,我喜歡過一個女孩子,內心裡也知道對方喜歡我。有一天,我約她到公園準備表白,哪知道面對面,我竟然開不了口,傻笑一陣,便道別了。回家後我懊惱不已,怪自己膽子怎麼那麼小,但也自我安慰,那天的舉動應該不言可喻,已經明確暗示對方我喜歡她了。只是,不管怎麼明確,暗示就是暗示。那一段充滿暗示的感情,後來便無疾而終了。

喜歡還是要說出來。被拒絕,總比無疾而終好,何況,還有成功的機會呢!

當然,除了異性,我們也要告訴朋友、兄弟姊妹、和爸爸媽媽「我喜歡你」。如果實在開不了口,年節時期,至少打一通電話,用「非常明確」的語氣讓對方知道自己對他們的感覺,至少「謝謝」 兩個字不會太難啟口吧。

我要非常非常誠摯的感謝大家過去一年來的支持,新的一年,祝大家心想事成,事事如意!還有,再過一陣子上書店時,記得翻一下chichi的新書,願意掏腰包更好,謝謝啦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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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家隱地在「漲潮日」一書中提到,高中時期曾和女同學偷跑去未完工的公寓中「擦地板」——跳舞,結果教官聞訊趕到,幾個女同學跑不快被抓,大家差點被記過的往事。當時是民國四十幾年。看到這兒,我想起一個早已遺忘的回憶。

讀國二時(民國72年吧),男同學Y生日,要在家裡辦生日舞會。他偷偷邀了幾個要好的男女同學(我們是男女合班),我也是其中之一。Y告訴我,要穿整齊一點,畢竟要跳舞,而且有女孩子在場,要尊重人家。Y還悄悄聲跟我說,我喜歡的那個女孩子已經答應參加。

我不記得自己是興奮多一些,還是緊張害怕多一些,畢竟從沒跳過舞,而且,我也不曉得穿什麼衣服才稱得上「整齊」。我最整齊的服裝是每年春節時穿的新衣服,但當時不是冬天,穿大衣外套鐵定鬧笑話。第二整齊的衣服就是學生制服了,穿短袖短褲的學生制服跳舞對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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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個星期天,小豬媽媽原本要開車載我們出遊,可惜因雨取消。食客找我們去健行,我們也因山路泥濘而婉拒。上午已匆匆而過,雨季的午後該如何打發呢?

我想到不久前抄到的一家花蓮二手書店的地址,便提議去那兒逛逛。我們一直想買幾本村上春樹的書。

細雨中,開車找到那家店。入店後,我和曉珍立刻各自尋寶。不過小小的一間店,很快便瀏覽完了。找到唯一的一本村上春樹,竟然是我們已經擁有的「遇見100%的女孩」。

挑幾本書,隨意翻看之後,準備打道回府了。臨走前,我們瞥見店後頭一長排的「聯合文學」,編號從7到247。

看到那幾本個位數編號的聯合文學,我不禁回想起自己讀高中時想當文藝青年的歲月。當時我囫圇吞棗地把學校圖書館的小說與散文,幾乎全部讀遍;有作家來高雄 演講,也會帶著既興奮、又戒慎恐懼的心情去朝聖。當我在副刊報端得知有新的文學雜誌即將創刊,還沒看到刊物,便決定要當忠實的讀者。

帶著萬分期待的心情買到聯合文學創刊號後,接下來的十幾年,由高中、大學、研究所到步入社會,我很有毅力的買下每一本,一本都沒有漏失,直到三十歲臨去英 國前才停止購買。家人曉得我有買聯合文學的習慣後,連不看書的媽媽有時候上市場在文具店看到新出版的聯合文學,也會幫我買下。

當年我的偶像是白先勇,他是前幾期的常客。我在店中翻看第兩百四十幾期的聯合文學時,看到他跟符立中對談的記錄,感覺好像我的年輕時光,並未走得如我想像中快,給了我一絲絲的安心。

在近幾期的聯合文學中,我和曉珍還看到幾個新生代作家的名字不斷出現。其中包括曉珍的同學快雪,與經快雪介紹,我們已謀面和未謀面的好朋友耀明、榮哲、徐國能等人,以及永遠不可能見面的已逝青年作家袁哲生。

儘管是週日,客人仍只有三兩個,書店裡頭安安靜靜的。我們兩個坐在書架前的小板凳上,一本接一本熱中地搜尋聯合文學中我們認識的新、舊作家,僅偶爾被外頭驟然響起的雨聲與店裡播放的「永遠的一天」的電影配樂輕巧地騷擾。

即將入夜。我們見雨勢小了,不捨地把聯合文學放回去,起身離去。走到屋外,我們才注意到這是一間日式舊屋,掛在側邊牆上的招牌寫著小小的兩個字「時光」。

我拿出相機,拍下這間書店時,猛然想到,我們在雨季的週日午後,在時光二手書店中,不經意的有了一趟時光之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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黃昏時分,午覺醒來的奧斯卡依慣例來我們家串門子。牠張著大眼睛,透過落地窗看著屋裡的我們,完全不曉得我們已經快跟牠說再見了。

六年前剛搬進這個家不久,有一天,花園來了一隻小貓。一直少有訪客,也不愛跟人來往的我們,好像遇到貴客光臨一樣,高興極了,跟這隻小貓玩了大半天,並一直告訴彼此,小貓一定是流浪貓,我們應該可以收養牠。

不過,紐西蘭的流浪貓實在太希罕了,所以我們的希望實在是個奢望。果然,到了晚餐時間,小貓突然跳上牆頭,沿著圍牆離去,最後消失在樹木的枝葉之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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幾天前看了一部很好看的英國電影Dear Frankie。片中有聽覺障礙的小男主角Frankie很喜歡到一個小山丘上吹風,俯瞰山丘下蘇格蘭格拉斯哥市的海港。小山丘是Frankie在這世界上最喜歡的地方。

在蘇格蘭的首府愛丁堡讀書時,家附近也有一個小山丘。我經常在上午、飯後、或是任何想散步走路的時候,到那兒去走一走。沿路上,可以看到大塊石頭建 成的豪宅、或是精巧可愛的石頭屋;進入上山的步道,可以看到放牧的乳牛;夏天時,圍欄邊則有野藍莓和覆盆子可以隨手摘來吃。

到了山丘上,我躺在跟擎天崗一樣的綠色草坪上,看天上的雲,或起身眺望遠處的愛丁堡城堡和更遠的海港。身旁十幾公尺外,常常有野兔站立不動,小心警覺地注意我們。

那個山丘跟Frankie最喜歡的地方有點類似(其實比較漂亮),但,它是我最喜歡的地方嗎?看電影的時候,我突然這麼問自己。

如果不是,那麼世界上我最喜歡的地方在哪裡?

蘇格蘭高地的斯開島上,有一條很偏僻的小路,路旁有一座幾百年的教堂廢墟,廢墟旁有一個長滿睡蓮和蘆葦的小湖,湖中有兩隻白天鵝。我覺得實在太美了,甚至想把這裡當自己的埋骨之所。

可是那兒似乎也不是我最喜歡的地方。

我其實也很喜歡義大利的佛羅倫斯,入夜後在老街上散步,耳裡聽著自己「喀喀喀」的腳步聲在小巷中迴響,實在太棒了。這種經驗,很像某一年我去英格蘭 的古城約克,飯後漫步在昏黃街燈下,欣賞沿街已經傾斜的舊商店的感覺。往這個方向想,去美國德州南方的聖安東尼,沿著運河夜遊,耳聽墨西哥音樂,嗅著墨西 哥菜的氣味,也是一個難忘的回憶。

不過仔細想想,這些地方也不是我最喜歡的地方。那麼大城市,比如台北、東京、米蘭、倫敦、巴黎、舊金山、新加坡是嗎?內心裡頭的我慢慢地在搖頭。

要不,俗氣一點的,誠品書店、SOGO百貨、玫瑰唱片、華納威秀、士林夜市……等一下,士林夜市!

不會吧?

士林夜市!我想起自己讀研究所的時候,老是騎摩托車來這裡玩。當時,我常常黃昏時分從淡水的住處出發,在暮色中到處兜風,消消白日的暑氣與躁 熱。我有時候會騎上往北海的路線、有時候是往北新莊、有時候是經竹子湖往陽明山、有時候去關渡、有時候去八里、有時候去士林(舊士林夜市)。

想到這裡,我突然覺得這些地方,好像才是我最喜歡的地方。它們給我青春年少、無畏無懼、以及相信自己什麼都做得到的感覺(年輕總讓人誤以為自己是個強者)。可是多年後,我曾經舊地重遊,覺得它們被開發得太過火,變得陌生又不可愛,它們還是我最喜歡的地方嗎?

或許對我來說,根本沒有所謂最喜歡的地方,只有最喜歡的時刻。當時光流逝,那個最喜歡的地方,也就不復存在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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