離開愛丁堡往湖區前進,途中在蘇格蘭、英格蘭交界的小村子Gretna Green暫留。這個地方是熱門的婚禮舉辦地點(每年超過五千場婚禮),每六對蘇格蘭夫妻就有一對在這裡結婚。原因是1753年英格蘭頒佈了一個法令,未滿21歲的男女若要結婚得需要父母的同意;可是在蘇格蘭,男子滿14歲女子滿12歲,無須父母同意便可以結婚。於是英格蘭未滿21歲但已想婚的愛侶們便往蘇格蘭跑,第一個抵達的村子便是Gretna Green。
其中Gretna Hall Blacksmith's Shop在當時是經辦婚禮的重要交易與商談據點。
我衣服的顏色跟歡迎遊客的廣告招牌滿搭的。
許多人認為湖區是英格蘭最優美的地區,但那指的是英格蘭,整個英國最優美的地區我覺得應該是蘇格蘭高地。
儘管在我心目中排名英國第二,湖區仍然是一處非去不可的地方,尤其當大地鋪上潔淨的白雪之時。
隨手一拍,每張照片都像是出自名家之手。
照片張張都美,得歸功於美景與光線。
加拿大雁。
英國的天鵝都歸英國國王(或女王)所有,不准獵捕。
我們搭船遊湖區最大的溫德美爾湖。氣溫約在零度,湖上冷風刺骨,但美景當前大家都不以為苦,但,可能也只能撐遊船這半個小時吧!
湖光山色。
午餐在湖畔的餐館吃英國名菜:炸魚薯條。偶爾吃,其實還滿好吃的。
尤其再配上一杯Larger。現在一品脫要三英鎊,記得十五年前只要兩英鎊。我手上那杯是半品脫。
湖區有兩個吸引觀光客的重要人物,一是詩人華茲華斯,一是兒童繪本作者波特。台灣人對波特比較熟悉,因此旅行社通常會安排參觀波特童話紀念館。這個紀念館我多年前已經參觀過,因此我蹺了這個行程,自行去逛街,還在一間CD店的地板上找到一堆黑膠唱片。我買了六張,其中一張是惠妮休斯頓的首張專輯唱片。回台灣沒幾天,傳來惠妮休斯頓在飯店暴斃的消息,我便播放那張唱片,再次聽聽她嘹亮的歌聲。
離開湖區前往過夜的利物浦,這裡是披頭四的故鄉。我們在港區的披頭四紀念館前留影,為了拍這幾張照片,我們塞了一、兩個小時的車。
整個利物浦籠罩在霧中,有如鬼城。
在利物浦過夜,隔天一早便到莎士比亞出生地——史特拉福。照片中的莎翁兒時故居已有四、五百年的歷史,仍開放讓我們進入參觀,我真怕歪歪斜斜的古蹟被我們這一群群的遊客給踩塌、擠垮了。
中學時曾看過一篇討論莎士比亞劇本真正作者的文章,從此我便對演員莎士比亞的劇作家身份存疑,畢竟皮件商之子又從未離開過英國的他,怎寫得出諸多異國場景(例如丹麥、威尼斯、維諾納)以及許多歷史與心理劇?儘管如此,多年前我仍不能免俗的,親自駕車來此處一遊,把自己的懷疑拋到腦後。
購物大街。
自由時間,我趕緊去找賣黑膠唱片的Oxfam。為了省時間我問路人它的位置,結果我太心急了,跑過頭仍不曉得。我走離鬧區,正揣想自己應該走錯了時,發現冷清的街尾有一間舊書店,裡頭也賣黑膠唱片,而且不管是不是銘盤每張通通2英鎊。要不是我皮箱裝不下,真想全部帶走。
提著唱片往回走,經過我之前錯過的Oxfam,裡頭反而沒有黑膠唱片。我突然很慶幸這次走錯路。
下午,越過美麗的科茲窩山丘(在那裡開車一定很享受),我們來到了倫敦人的旅遊與退休勝地——巴斯。這裡最有名的景點便是羅馬人建立的浴場。
浴場中的石雕。
巴斯也是英國小說中經常出現的地名。我印象最深刻的一篇是羅爾德達爾的《The Landlady》。有一天一位男子因公到巴斯出差,抵達時已經將近晚上十點,他正愁找不到地方過夜,幸好的在某個陰暗巷底看到B&B有空房的小牌子。接待他的是一位很和藹的太太,她的民宿布置得很溫馨,擺設了許多裝飾品,包括一些栩栩如生的小動物標本,例如狗、貓、鸚鵡、黃鼠狼等。
「這些是真的嗎?」男子問。
「都是真的。」太太笑瞇瞇地回答,「做標本是我的嗜好。」
「妳真了不起。」男子檢視這些標本,讚嘆地說。
接下來的故事,應該不難猜了。
- Feb 19 Sun 2012 21:49
英國之旅(二)溫德美爾、史特拉福、巴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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