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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天看到一則電視廣告。一位滿頭灰髮,樣似成功人士的男子預備搭飛機回台灣,在機場見到一位年輕貌美、身材姣好的女子。回到台灣後,男子參觀一棟豪宅,看到那位女子在中庭寫生,鏡頭一轉,那位女子也在大樓中接受全身按摩的服務。鏡頭接著轉為男子在屋內擁著女子,一起站在窗邊看著下頭。最後,男子搭機離去,女子則在新居等著他,畫面打出:記得在台灣留下一個住處。

這則廣告看得我很不舒服。第一,好像有錢的成功人士,很容易、也多半會結交年輕貌美的女子。第二,成功人士在國外打拼賺錢之餘,別忘了愛台灣,買間房子給獨守空閨的佳人住吧。

豪宅的訴求對象自然是有錢人士,但是身為有錢人士,被這麼明白的暗示該做這類羞於啟口的金屋藏嬌的事,是我的話,本來想買的,這下子也買不下手了。否則原配或多半已成年的原配子女看到了,將作何感想?

不過仔細一想,成功人士都在國外搭飛機忙著賺錢,哪有時間看電視?所以這樣的廣告應該不是給他看的。那麼,是給誰看的呢?

我想,最後住在房子裡的既然是美麗佳人,所以廣告應該就是給佳人看的。商人忙著奔波賺錢,佳人被冷落,無聊之餘自然常常看電視打發時間,對豪宅廣告應當尤其有興趣。

廣告應該是在告訴這些佳人:讓妳的男人幫妳買間房子,妳會把住處打理得很舒適,自己也保養得很美麗,勞累的他回台灣時,將有一個溫柔鄉可以期待。

唉,這麼白的廣告實在看得讓人臉紅。難道這個時代,把事情講白已經沒什麼大不了嗎,反正醜事大家都習慣了?還是不這麼白,佳人看不懂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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