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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習慣沾濃濃的墨,使勁的寫字,感覺非常的暢快。這時寫的字,約七公分見方。
我也寫約兩公分見方的小楷,但是得耐著性子寫,不能快意揮灑,而且墨也不能太多,否則字會暈成一團,真的是綁手綁腳的。
希望有朝一日能小大由之,大小皆宜。
黃文輝(Max)'s 部落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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