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「在這裡,過那裡的生活」是張曼娟「曼調斯理」散文集中的一篇文章。文章舉出有人身在台北,卻過著紐約人的生活;有人生活在二十一世紀,卻過著二十世紀的生活;有人明明是台灣人,卻當自己是日本人。
看完,我猛然驚覺,我們住在紐西蘭,不也過著台灣的生活?吃的是中國菜、看的是台灣電視節目、聽的是台灣歌曲、想念的是台灣的家人與朋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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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氣好像會看日曆,一進入三月,南方立刻就刮來幾陣冷鋒,把氣溫由二十度趕到十度上下。我試著繼續穿短袖,欺騙自己只要服裝不換,美好的夏季就不會走。可是身子實在耐不住寒冷,最終還是得把長袖換上,接著難過的——跟夏天說再見。
住在四季如春的台灣時,從來不覺得季節變換有那麼明顯。可是在紐西蘭,我可以明顯感受到日照變短、氣溫驟降、樹葉變黃、以及路上的行人變少。每回看到基 督城海邊突然變得冷冷清清,歡笑戲耍的人群不在,就會有一種落寞的感覺。好像朋友們一起唱歌跳舞、飲酒狂歡之後,熄燈散場了一樣。
我記得有一年,眼看夏天接近尾聲,我特地跑去沒有人的海邊游泳,想把握僅存的玩水的機會,結果差點凍壞。許多人步入中老年,便開始在身上、臉上動手腳,例如注射肉毒桿菌,電波拉皮,把自 己搞得面目扭曲。我曾經看著電視對這些人哈哈大笑,不過,如果人連夏季都不願讓它溜走了,更何況是青春。於是我漸漸對這些人產生同情,也對他們除了美容之外的許多奇怪行徑,多了一分理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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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小莫,今天晚上聽音樂會的時候,要聽我的指示,並且保持專心安靜,否則,我們會有生命危險。」爸爸一個月來,這話少說也講過一千遍了。
「哪有人故意冒著生命危險去聽什麼音樂會。上回聽巴哈的『馬頭受難曲』,難聽死了,我五分鐘就睡著了。」
「馬太受難曲!」爸爸大聲糾正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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幾天前看了一部很好看的英國電影Dear Frankie。片中有聽覺障礙的小男主角Frankie很喜歡到一個小山丘上吹風,俯瞰山丘下蘇格蘭格拉斯哥市的海港。小山丘是Frankie在這世界上最喜歡的地方。
在蘇格蘭的首府愛丁堡讀書時,家附近也有一個小山丘。我經常在上午、飯後、或是任何想散步走路的時候,到那兒去走一走。沿路上,可以看到大塊石頭建 成的豪宅、或是精巧可愛的石頭屋;進入上山的步道,可以看到放牧的乳牛;夏天時,圍欄邊則有野藍莓和覆盆子可以隨手摘來吃。
到了山丘上,我躺在跟擎天崗一樣的綠色草坪上,看天上的雲,或起身眺望遠處的愛丁堡城堡和更遠的海港。身旁十幾公尺外,常常有野兔站立不動,小心警覺地注意我們。
那個山丘跟Frankie最喜歡的地方有點類似(其實比較漂亮),但,它是我最喜歡的地方嗎?看電影的時候,我突然這麼問自己。
如果不是,那麼世界上我最喜歡的地方在哪裡?
蘇格蘭高地的斯開島上,有一條很偏僻的小路,路旁有一座幾百年的教堂廢墟,廢墟旁有一個長滿睡蓮和蘆葦的小湖,湖中有兩隻白天鵝。我覺得實在太美了,甚至想把這裡當自己的埋骨之所。
可是那兒似乎也不是我最喜歡的地方。
我其實也很喜歡義大利的佛羅倫斯,入夜後在老街上散步,耳裡聽著自己「喀喀喀」的腳步聲在小巷中迴響,實在太棒了。這種經驗,很像某一年我去英格蘭 的古城約克,飯後漫步在昏黃街燈下,欣賞沿街已經傾斜的舊商店的感覺。往這個方向想,去美國德州南方的聖安東尼,沿著運河夜遊,耳聽墨西哥音樂,嗅著墨西 哥菜的氣味,也是一個難忘的回憶。
不過仔細想想,這些地方也不是我最喜歡的地方。那麼大城市,比如台北、東京、米蘭、倫敦、巴黎、舊金山、新加坡是嗎?內心裡頭的我慢慢地在搖頭。
要不,俗氣一點的,誠品書店、SOGO百貨、玫瑰唱片、華納威秀、士林夜市……等一下,士林夜市!
不會吧?
士林夜市!我想起自己讀研究所的時候,老是騎摩托車來這裡玩。當時,我常常黃昏時分從淡水的住處出發,在暮色中到處兜風,消消白日的暑氣與躁 熱。我有時候會騎上往北海的路線、有時候是往北新莊、有時候是經竹子湖往陽明山、有時候去關渡、有時候去八里、有時候去士林(舊士林夜市)。
想到這裡,我突然覺得這些地方,好像才是我最喜歡的地方。它們給我青春年少、無畏無懼、以及相信自己什麼都做得到的感覺(年輕總讓人誤以為自己是個強者)。可是多年後,我曾經舊地重遊,覺得它們被開發得太過火,變得陌生又不可愛,它們還是我最喜歡的地方嗎?
或許對我來說,根本沒有所謂最喜歡的地方,只有最喜歡的時刻。當時光流逝,那個最喜歡的地方,也就不復存在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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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們先前的鄰居Brian,耶誕節隔天,都會開車載著一家四口,遠赴幾百公里外的海邊去度假。車後頭拉著一輛裝滿帳篷、睡袋、食物、與烹飪用具的小拖車,往後三個禮拜的生活所需,便全在那小小的拖車上頭。
耶誕假期中,馬路上經常可以看到像Brian這樣攜家帶眷、拉著拖車的旅行者。不知道的人,說不定會以為城裡發生瘟疫,大家正忙著逃難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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昨晚十點上床,一時之間睡不著覺,照例我又播巫啟賢的「太傻」這張專輯來聽,而且開大音量,像是在卡拉OK唱歌一樣大聲地吶喊跟唱。
相同的一張專輯,已經陪我度過許多夜晚,而且每一次,我都會回想起在美國的一件往事。
在新竹科學園區上班時,我常常去美國出差。有一次我單獨前往,前後待了兩個星期。那時是1995年5月。
我出差的地點在矽谷附近,一個名叫Santa Cruz的小鎮。
每天我大概下午三點就可以結束工作。因為時間不是充裕到可以跑到遠地,因此,我只好自個兒無聊地窩在位在大馬路旁的motel裏,看電視打發時間。
兩、三天下來,我漸漸覺得自己像美國公路電影中,為了躲避某種東西而亡命天涯的「末路狂花」(或末路狂草)。我想像隨時會有惡棍闖進來,莫名奇妙地「砰砰 砰…」給我幾槍;還是鬼怪突然從牆上跑出來,把我吃了;或是motel其實是異教徒的根據地,晚上將把我抓去當他們的祭品……。
我無聊得不停胡思亂想。終於,我受不了了,決定出門,開車亂逛。
我開上通往聖荷西的17號公路,沿途看到許多同事出國前建議我去見識見識的上空酒吧。但是兩年前,我才在舊金山看過灣區(bay area)最棒的脫衣舞表演。上空酒吧?算了。
我又開上經由聖荷西,貫穿整個矽谷,通往舊金山的82號公路。沿途經過史丹福大學、shopping mall、熱鬧的小鎮,以及我熟悉的唱片行tower record、和一家家有如孤島的麥當勞與肯德基。
每天,我便運用下班後,睡覺前的幾個小時時間,開著雪芙蘭出租汽車,飆遍矽谷。我對Mountain View鎮上一家越南餐廳情有獨鍾,所以幾乎天天吃牛肉丸麵、蝦丸麵等越南麵食當我的晚餐。
矽谷其實還算熱鬧,不過,我並不常下車逛街。下班後的幾個小時內,我幾乎都在開車,盡情享受單槍匹馬、飆車兜風的快感。一路上陪伴我的,便是巫啟賢「太 傻」這張專輯。我一開始對裏頭的歌曲並不熟,可是幾天下來,我已經能朗朗上口,可以跟著巫啟賢從第一首聲嘶力竭地吶喊到最後一首。實在是太過癮了!
最後一天的工作結束後,我看著地圖,思索該開車到哪裡去?我往南方找,看到了Carmel──電影明星克林伊斯威特曾經當過鎮長的小鎮。不過,那裡距離有點遠,而且,沿途如果還繞到17 Miles Drive,可能真的要摸黑回家了。
我仍在猶豫的當下,手和腳卻自動地做出反應,轉動方向盤,猛踩油門,讓車子飛也似地衝上1號公路。
這一路上,巫啟賢唱得越激動,我開得越快,他轉音轉得妙,我便順勢超過一輛輛的車。黃昏的味道越來越濃,不過,我總算在還分辨得出松樹與電線桿的情況下,抵達了17 Miles。
車子在17 Miles這條彎彎曲曲的路上緩慢行進,我把巫啟賢的音量調低,讓他成為路旁海濤聲下的低吟。
前後無人,只有我這個外國人在作夜幕籠罩之前的漫遊。我抬起頭,極目遠眺。海的對岸,就是台灣。不過它的距離,就跟巫啟賢這時的歌聲一樣──遙遠。
天快黑了。我掉過頭,迅速地開出17 Miles,去到附近的Carmel。
逛街不是我此行的目的。我匆匆走過Carmel的街道後,便開車駛上高速公路,朝來路開去。
我再次把「太傻」開得很大很大聲。這回,家的距離,感覺上已經不再那麼遠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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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onyshell的網站”新逸揚居”有許多很棒的文章。其中有一篇讓我很有感覺,想了幾天,才用心地給了一個回應。今天,就跟大家分享一下。(Tony,借你的妙文一用,請勿見怪!)
Tony: 2005年10月22日 最好的時光
最近看到久違的表姊賢伉儷的網站,他們風趣生動的文字,讓我勾起了過往許多美好的回憶.......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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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近常聽波哥瑞里奇(Ivo Pogorelich)演奏蕭邦的作品28號前奏曲集,忽然想到,何不查一下這張唱片在亞馬遜網站裏的聽眾評價如何?結果,平均分數是三顆半星。其中,有很多人給一顆星,但同時也有不少人給五顆星。真是非常的兩極化。
波哥瑞里奇的演奏不按牌理出牌,跟傳統的演奏有很大的出入。我們熟悉的曲子經他一彈奏,完全變了樣,彷彿作曲家的樂譜被他扭曲修改過一般。為此,很多人對他大加撻伐,但是也有很多人稱他是個天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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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網路上認識,後來發現竟然是曉珍二哥大學同學的Dennis,星期三由漢彌爾頓搭飛機來基督城出差,晚上便在我家吃便飯。
曉珍負責烹調(義大利燉飯risotto+臘腸salami+澳洲shiraz紅酒+ice cream+石榴),我則負責選CD,放音樂。飯吃到一半時,音響突然開始播放丘丘合唱團的「就在今夜」,我們的話題也一下子拉回高中時代(約二十年前)。
當時這首歌傳遍大街小巷,走到哪,聽到哪,每個人都能朗朗上口,哼唱個幾句。我記得高中同學Vincent的哥哥跟女朋友分手時,還把這首歌應用在分手信中,不過,他只用了一句:「就在今夜…」
我和Vincent覺得他哥哥好帥,不只有女朋友可以分手,還能寫這麼酷兼簡短明確的信,因為「就在今夜」接下來的歌詞是:「我要悄悄離去,因為你曾經說你對我不再感覺溫柔。」
有一次和曉珍討論,像「就在今夜」那樣轟動全台灣的歌還有哪些?我們想到「小雨來的正是時候」「鹿港小鎮」「童年」「倩影」「一樣的月光」「最後一夜」 「愛拼才會贏」「舞女」「心事誰人知」「一支小雨傘」「酒後的心聲」「向前行」「楚留香」「我很醜可是我很溫柔」「一場遊戲一場夢」「我的未來不是夢」 「領悟」「夢醒時分」…
當上述的每一首歌曲從記憶的抽屜裏跳出來時,我們倆都會心跳加速、面紅耳赤、精神亢奮,歲月的腳步也似乎在那一刻暫時停了下來。每個五年級生,不管是董仔、醫生、計程車司機、還是工廠女工,都會產生類似的反應吧!
星期三晚上,我、曉珍與Dennis三個出生在台灣,卻住到紐西蘭來的中年人,聽到「就在今夜」那瞬間,突然就一起回到二十年前的故鄉了:我們都穿著高中制服,呆呆傻傻的,雖然忙著K書,但也有對異性生澀的憧憬…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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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一次在紐西蘭基督城的公園裏散步,看著美麗的景緻,心裏突然有個奇妙的感覺。我想到台灣混亂的環境,但是住在那裡的人努力用各種方式,讓自己的生活呈現出美感,這樣的畫面,好像比單純生活在天堂一般的紐西蘭還要美。我想像在台北的一棟舊大樓的頂樓加蓋中,有一位染金髮,外表酷酷的高中生,不顧外頭的炎熱、車輛的吵雜,正在用耳機專心聆聽拉赫曼尼諾夫的鋼琴前奏曲。這像不像蔡明亮電影裡的畫面,真美!
反觀紐西蘭的場景,人們在海邊曬太陽,在公園裏賞花,嘻嘻哈哈的,像一幅沒有得獎機會的畫面。住在紐西蘭,舒服到感覺死了都沒關係;可是在台灣,拼了命也要活下去,也要創造美麗和生活的意義。相形 之下,那樣的生命似乎更有意思。
最近讀春上村樹的「海邊的卡夫卡」,其中有一段在談論舒伯特的D大調奏鳴曲,似乎在講相同一件事。春上村樹指D大 調奏鳴曲的第二樂章,曲調過於簡單,而且演奏時間過長,曾被另一位大作曲家舒曼評為「天堂般冗長」。這種有瑕疵的曲子,帶給演奏者莫大的困難與挑戰:他們 該如何讓長達十三分鐘,旋律與結構單純的樂章,不只不讓人聽得昏昏欲睡,還要產生火花呢?
春上村樹進一步說,聽這首本該具有催眠功能的曲子,反而會變得更 專心,因為你想聽聽看演奏家如何運用技巧與想像力,克服難關。 由此,村上春樹引申說,獨一無二,太完美的音樂,反而會讓人想閉上眼睛死掉算了。他還寫道:「我側耳傾聽D大調奏鳴曲時,可以聽出那裡面人為的極限。因而知道某種完美,是由不完美的無限累積才能具體實現的。」
看完書,我找出自己擁有的四種不同的D大調奏鳴曲錄音版本:柯爾榮(Clifford Curzon),海布勒(Ingrid Haebler),內田光子(Mitsuko Uchida)與安德斯涅斯(Lief ove Andsnes)。第二樂章在四位鋼琴家的手下,果然差異很大,也聽得出他們辛苦的痕跡。原本冗長的樂章,竟然變得非常有趣。
我突然想到塞尚的靜物畫。他為了求得深度感,色彩的鮮豔性與有秩序的布局,寧可犧牲傳統輪廓的「正確性」,不在乎局部的細節是否「變形」。塞尚的靜物畫,之所以得到一致的讚賞,在於他畫中的扭曲感,似乎展現出事物更真實,更可信,也更生動的一面。
每次聽到林憶蓮的「夜太黑」,莫文蔚的「陰天」,江美琪的「寂寞飛行」,她們歌聲中淡淡的惆悵,都會引發我之前對台灣的那 種感覺。生活中也許有許多的不如意,但扭曲可以成就完美。現代的村上春樹這麼說,百年前塞尚的畫也同樣這麼告訴我們。所以,住在台灣的朋友們可不要洩氣 啊!
至於我,該步出天堂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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