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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敖曾在談論書法的節目中說,字寫得俗氣就沒救了。我聽了頓感驚慌,因為我常覺得一些人寫的字俗氣,很擔心自己也會同流合污;但如何才能不俗氣呢?李敖卻沒有說明。
近日讀蔣勳'手帖'一書,內容提到漫步在京都先斗町,觀浪於花蓮七星潭,詠夜於太魯閣布洛灣(舉幾處我去過的地方),和朋友短短的問候,在台南吃虱目魚腸,看雲聽雨或一種心情,在在都是書法。
我想起小時候看過龍隆飾演一位武功高強的壞蛋,他為了奪取高僧遺下袈裟中的功夫密笈殺了許多人。多年後他終於找到袈裟的傳人,要傳人交出密笈。傳人微笑說,密笈的內容只有十二個字,三年看樹三年看山三年看海。龍隆不信,與傳人交手,卻被對方很簡單的招式擊敗。
連結這個故事和蔣勳的說法,我隱約看到字不俗氣的路徑,可惜無緣問教於李敖。
ps.吳鳴老大指教說:「字的節奏來自內心,而非形式;寫的是心底的風景,不是眼裡的風景。」真是一語中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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